发布时间:2026-09-22
车位招租公告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及挂牌价
1.租赁标的: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71号国贸广场地下层44号车位。
2.计租面积:11㎡。
3.租赁物现状:空置。
4.租金底价:人民币740元/月。
5.联系人:林工。
6.联系电话:15060066088。
二、租赁用途、租金、租期、竞价方式、时间等
1.租赁用途:其他。
2.租赁底价及递增率:人民币740元/月;租金不递增。
3.租赁期限:2年,从交付租赁标的之日起算,具体承租起止日以《车位租赁合同》约定为准。不提供免租期。
4.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委托福建省恒通拍卖有限公司公开竞价招租,本次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1500元整。
有意竞价者于2026年10月19日16时前向福建省恒通拍卖有限公司交付竞价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并携带相关证件办理竞拍手续、获取竞拍权限,同时按要求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5.公告期限: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10月19日。
6.竞价时间:2026年10月20日上午10时。
7.租金收缴办法:按照先付后用、押壹付叁原则进行,且应在前一个季度结算周期结束日前5日内将下一季度租金交付。
三、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资信良好【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竞租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租人相关的结果】的境内企事业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四、需要承租方须接受的基本条件
1.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500元整,中标方违约的该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由出租方收缴,不予退还。
2.租赁押金(履约保证金)及有关税费:租赁押金(履约保证金)为1个月的租金,即“押壹付叁”。租赁过程中产生的由出租方、承租方缴纳的各种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3.出租方以标的车位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承租方应严格履行《车位租赁合同》。
4.承租方与竞租人必须一致,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转租、转借、转让给他人使用。
5.出租方仅提供现有场地给承租方经营,不承担承租方任何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租赁场地的使用必须符合大楼及楼层的设计承载能力。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不得进行装修,不得堆放杂物。
6.承租方应自行办理工商、税务等有关手续,依法诚信经营;负责租赁区域范围内的消防等所有审批手续的办理;作为租赁场所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服从出租方统一管理与监督,并签订《车位租赁安全责任书》。
7.出租方不提供水、电。承租方应自行承担车位管理费等因承租方使用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及维护租赁标的使用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8.承租方应承担租赁资产的正常损耗维护、消防及安全生产等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租赁区域的消防设备设施应确保可正常使用。因承租方和租赁场地内有关问题造成出租方受到相关部门处罚,责任和出租方相关罚没损失等由承租方承担。
9.租赁期内,因法律、法规、政策的改变或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拆除等以及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租赁合同自行终止,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承租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交还租赁资产。在结清租金、车位管理费等费用后,出租方仅无息退还承租方租赁保证金,如遇拆迁,车位的赔偿、搬迁、过渡等费用归出租方所有。
10.此次进场交易所产生的佣金费用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承担一半,福建省恒通拍卖有限公司收取的佣金为总成交价款的1.75%,拍卖总成交价款的具体金额以《拍卖成交确认书》为准。
11.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车位租赁合同》和《车位租赁安全责任书》。
五、风险揭示
以上标的权属清晰,属福建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所有,其权证已办理,产权无异议,且不存在抵押担保。
六、其他事项
监督电话:0591-87557956、0591-87557093。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国资大厦17层。
福建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2日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8层03、04室
电话:0591-83322196
邮编:35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