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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山九巷房产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9

房产招租公告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及挂牌价

1.租赁标的: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斗西路15号保利乌山九巷B9#2809;

2.计租面积:105.62㎡;

3.租赁物现状:空置;

4.租金底价:6300元/月;

5.联系人:林工;

6.联系电话:0591-87557093。

二、租赁用途、租金、租期、竞价方式、时间等

1.租赁用途:住宅;

2.租赁底价及递增率:6300元/月;租金不递增;

3.租赁期限: 2 年,从交付租赁标的之日起算,具体承租起止日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不提供装修免租期;

4.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委托福建省恒通拍卖有限公司公开竞价招租,本次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 8000 元整,有意竞价者于2026年5月21日16时前向福建省恒通拍卖有限公司交付竞价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并携带相关证件办理竞拍手续、获取竞拍权限,同时按要求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5.公告期限:2026年4月29日2026年5月21日

6.竞价时间:2026年5月22日上午10时

7.租金收缴办法:按照先付后用、押贰付壹原则进行,且应在前一个月度结算周期结束日前5日内将下一月度租金交付。

三、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资信良好【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租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租人相关的结果】的境内企事业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四、需要承租方须接受的基本条件

1.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 8000 元整,中标方违约的该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由出租方收缴,不予退还。

2.租赁押金(履约保证金)及有关税费:租赁押金(履约保证金)为2个月的租金,即“押贰付壹”。租赁过程产生的由出租方、承租方缴纳的各种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3.出租方以标的房产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承租方应严格履行《房屋租赁合同》。

4.租赁标的为精装修首次出租,出租方已对房屋装修、附属设施进行全面完善。承租方需自愿接受以下租赁条件,确保租赁行为合法合规、有序开展,避免后续纠纷。所有条件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住房租赁条例》等相关规定。

5.承租方与竞租人必须一致,承租方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工作证明、收入证明等资质材料,不得隐瞒、伪造信息,配合出租方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确保承租行为合法合规。承租方应保证自身及共同居住人员无违法违规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无恶意损坏他人财物的行为,接受出租方的资质审核。

6.租赁标的仅用于合法居住用途。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严格按照房屋居住用途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转租、转借、分租房屋,不得用于办公、经营或从事赌博、传销等违法违规活动。严格遵守小区物业管理规约,避免噪音扰民、违规堆放物品,尊重相邻业主权益,不得因自身行为损坏房屋装修及设施。

7.租赁标的为精装修住宅并为首次出租。承租方应规范使用全新附属设施,认可房屋内所有家电、家具、五金件等均为首次使用,自愿规范操作、妥善保管,不得故意损坏、擅自拆卸、改装或转借;因使用不当、操作失误造成家电、家具故障或损坏的,自愿承担维修或重置费用,不得推诿责任。

8.承租方不得在墙面、地面、吊顶、门窗等部位打孔、钉钉、涂画、粘贴物品,不得擅自改动装修布局及颜色;不得损坏厨卫台面、瓷砖、卫浴设施等部件,如有损坏,自愿承担全部维修或重置费用。

9.承租方按出租方要求及当地政府规定控制居住人数,不得违规群租,确保人均租住面积符合标准;居住人员发生变更(新增、减少)时,需提前书面通知出租方并获得同意,不得擅自增加居住人员,避免过度使用导致装修及设施损耗。

10.承租方应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租金、押金,不得逾期支付、拖欠租金,不得拒绝支付合理的相关费用。租赁期间,因承租方使用房屋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公摊费、水费、电费、燃气费、宽带费、有线电视费等全部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需按收费单位要求及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纳,不得拖欠;租赁终止时,承租方需结清上述全部应付费用。

11.承租方必须服从出租方统一管理与监督,并签订《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承租方同意出租方开展房屋巡查,重点检查装修完好状态、设施使用情况,配合出租方做好记录;发现装修或设施出现问题时,及时向出租方反馈,配合开展维修工作,不得隐瞒或擅自处理。

12.租赁期内,因法律、法规、政策的改变或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拆除等以及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租赁合同自行终止,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承租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交还租赁资产。在承租方结清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公摊费、水费、电费、燃气费、宽带费、有线电视费等全部相关费用后,出租方仅无息退还承租方租赁(履约)保证金,如遇拆迁,房屋的赔偿、搬迁、过渡等费用归出租方所有。

13.租赁终止时,承租方自愿按首次出租时的装修及设施标准腾退房屋,清理房屋内个人物品及杂物,确保房屋装修无损坏、无污渍、无划痕,附属设施完好可正常使用(自然老化除外),并配合出租方验收,交回全部房屋钥匙、门禁卡;若因承租方原因导致装修或设施损坏,需额外承担赔偿责任。如需提前退租,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出租方,经出租方同意后办理交接手续,并自愿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具体约定详见《房屋租赁合同》)。

14.此次进场交易所产生的佣金费用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承担一半,福建省恒通拍卖有限公司收取的佣金为总成交价款的1.75%,拍卖总成交价款的具体金额以《拍卖成交确认书》为准。

承租方应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上述所有租赁条件,知晓本住宅为精装修首次出租,自愿接受并严格遵守所有条款,重点履行装修及设施保护责任,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违约责任。承租方须全部接受上述租赁条件,并签署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

五、风险揭示

本标的权属清晰,属福建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所有,该房产为拆迁安置房,产权证目前正在办理中,承租方竞得租赁标的的承租权后,不得以租赁标的未取得产权证为由,拒签成交材料、房屋租赁合同等文件,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房屋租赁合同》。

七、其他事项

监督电话:0591-87502710、0591-87557956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国资大厦17层。

 

 

 

福建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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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8层03、04室

电话:0591-83322196

邮编:35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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